网银登录手机银行

个人手机银行个人网上支付企业手机银行企业网上支付

手机银行Android 手机银行IOS

个人电子银行 企业电子银行

天津银行官方微信

微信银行服务号

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提供更好的客户体验,我行推出了“新版网银助手”管理工 具,您可以通过官网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在线完成各品牌 USBkey的数据证书五年有效期免费更新,无需再前往柜面办理换 key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可拨打客服电话956056或咨询各营业网点。

继续

天津银行关于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0日

分享至:
打印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天津银行将于 2020年8月27日起 对符合转换条件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批量转换为 LPR定价,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 ,且截至 2020年8月27日(含)尚未 完成 定价基准转换 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 的存量 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 )。
二、批量转换规则
原合同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以 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式(加点可为负值), 具体如下
(一) 加点(可为负值)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值与 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二) 加点(可为负值)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等价转换,从批量转换时点至第一个重定价日(利率调整日)(不含)利率水平不变。
(四)每个重定价日,贷款利率水平由重定价日前一日的相应期限 LPR与批量转换时确定的加点数值计算确定。
(五)重定价周期统一转换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为1月1日。
三、批量转换时间
自2020年8月27日起进行批量转换。
、温馨提示
一) 如您 希望自行办理 可在 2020年8月 27 (含) 通过手机银行或到经办行营业网点办理定价基准转换手续。
(二)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您希望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您可在 2020年 9 10 2020年12月31日 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或通过手机银行线上自助转回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如有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行或9 56056
特此公告
 
                                         天津银行     
                                     2020年8月20日
浏览次数:

微信银行服务号

信用卡中心服务号
24小时服务、投诉电话
956056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437号2023 版权所有 天津银行津ICP备10000003号-1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