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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定义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自然人贷款是指贷款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担保的人民币贷款产品。
二、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
产品对象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申请贷款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贷款额度
在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个人定期存单金额等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3.贷款期限
按照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最长为3年。
4.贷款利率
采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机制。
5.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6.贷款担保
担保方式为质押。
三、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行规定的相关资料。
2.贷前调查
贷款行与借款当事人面谈,进行贷前调查。
3.贷款审批
本行进行贷款审查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4.签订合同
经过审批通过的贷款,贷款行与借款人及相关当事人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发放
符合条件后,贷款行发放贷款。
金融术语释义:
贷款利率:采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机制,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指在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指在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金额平均偿还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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