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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色人生-三年开放净值型2期”理财产品调整部分产品要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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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色人生-三年开放净值型2理财产品调整部分产品要素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变化我行将调整“金色人生-三年开放净值型2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以及超额业绩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调整要素

调整前

(2021.4.13-2024.4.9)

调整后

(2024.4.9-2027.4.6

金色人生-三年开放净值型2

业绩比较基准

4.5%-5%(年化)

3.8%-4.2%(年化)

超额业绩分配方案

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期间费用后,如年化收益率未超过5%,产品管理人不收取超额业绩管理费;如年化收益率超过5%但未超过6%,则超过5%的收益部分作为产品管理人超额业绩管理费收取;如年化收益率超过6%,则超过6%的收益部分其中50%归客户所有,超过5%的剩余收益部分作为产品管理人超额业绩管理费收取。天津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超额业绩分配方案并及时公告。

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期间费用后,如年化收益率未超过3.8%,产品管理人不收取超额业绩管理费;如年化收益率超过3.8%但未超过4.2%,则超过3.8%的收益部分其中80%归客户所有,剩余收益部分作为产品管理人超额业绩管理费收取;如年化收益率超过4.2%,则超过4.2%的收益部分其中50%归客户所有,超过3.8%但未超过4.2%的收益部分其中80%归客户所有,剩余收益部分作为产品管理人超额业绩管理费收取。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仅为产品投资组合指定期间的业绩表现,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最终产品实际收益率的支付依据,产品要素以产品说明书为准。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天津银行理财产品的关注!

特此公告。

温馨提示

1.业绩比较基准仅用于评价投资结果及测算业绩报酬,不代表管理人对产品收益承诺或保障。如有问题详询天津银行各网点或24小时客服电话956056。

2.投资者应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3.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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