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 加强借记卡客户权益管理,提升客户用卡体验,本行对发卡机构为北京分行、石家庄分行、上海分行、济南分行、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外地分行)及所辖机构的借记卡“境内 ATM跨行取款手续费 ”进行优惠减免政策调整,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客户持本人本行外地分行及所辖机构发行的借记卡,通过境内 ATM机(含CRS存取款一体机 )办理跨行取现业务,免收每月 ( 自然月 )前 6笔跨行取款手续费。石家庄分行、上海分行、济南分行、成都分行及所辖机构发行的借记卡, 自20 20 年 10 月 1 日起 执行; 北京分行及所辖机构发行的借记卡, 自20 21 年 2 月 1 日起 执行 。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致电客服电话或咨询营业网点。
客服电话 : 956056。
特此公告。
天津银行
二〇 二 〇年 九 月 二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