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鸿鼎财富-半年开放净值型6期”理财产品说明书》赎回规则
相关条款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明确理财产品赎回规则表述,优化投资者体验,我行在现有《“鸿鼎财富-半年开放净值型6期”理财产品说明书》清算期相关规定“周期确认日或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之间,最迟不超过两个银行工作日。”的基础上,对赎回相关细节条款进行完善,具体如下:
原条款 | 更新后条款 |
1. 赎回指客户在产品赎回开放期申请赎回理财产品的行为。在赎回开放期提交赎回申请,非巨额赎回情况下,在该投资周期的周期确认日予以确认,将赎回资金兑付至客户账户。赎回份额按照1000份的整数倍递增。 | 1. 赎回指客户在产品赎回开放期申请赎回理财产品的行为。在赎回开放期提交赎回申请,非巨额赎回情况下,在该投资周期的周期确认日予以确认,并在清算期内将赎回资金兑付至客户账户。赎回份额按照1000份的整数倍递增。 |
本产品新版说明书将于2022年4月7日启用。具体文本内容详见附件,如有问题,请咨询我行营业网点或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6056。
特此公告。
温馨提示: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天津银行
2022 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