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对象 | 收费依据 |
人民币个人金融业务 | |||||
4 | 借记卡业务 | 磁条卡年费 | 10元/年 | 磁条借记卡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5 | IC卡年费 | 10元/年 | IC借记卡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6 | IC卡开卡工本费 | 10元/卡 | 开立IC卡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7 | 磁条卡换IC卡工本费 | 10元/卡 | 磁条卡换IC卡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8 | IC卡换卡工本费 | 10元/卡 | IC卡换IC卡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9 | 境内ATM跨行取款手续费 | 2元/笔 | 境内ATM跨行取现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10 | 境外ATM跨行取款手续费 | 15元/笔 | 境外ATM跨行取现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11 | 境外ATM跨行查询手续费 | 2元/笔 | 境外ATM跨行查询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12 | ATM同城跨行转账手续费 | 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3元/笔;金额在1-5万元(含),5元/笔 | ATM同城跨行转账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13 | ATM异地跨行转账手续费 | 交易金额的1%,最低5元,最高50元 | ATM异地跨行转账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14 | 调阅境内消费签购单手续费 | 25元/笔 | 调阅境内消费签购单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15 | 调阅境外消费签购单手续费 | 100元 /笔 | 调阅境外消费签购单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16 | 电子现金跨行圈存手续费 | 0.5元/笔 | 电子现金跨行圈存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17 |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助农取款手续费 | 按交易0.5%收取、最低1元,最高20元 | 使用借记卡在偏远地区农村信用社异地取款或通过银联卡收单机构在农村乡(镇)、村的指定合作商户服务点布放的银行卡受理终端进行小额取款的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借记卡产品管理办法》 | |
18 | 储蓄国债业务 | 储蓄国债(凭证式)、储蓄国债(电子式)提前兑付(手续费) | 按照财政部、人民银行规定比例执行 | 个人客户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当期储蓄国债发行文件 |
19 | 个人结算业务 | 个人挂失 | 柜台:10元/次/户(包括个人印鉴、存单、存折、借记卡、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挂失申请书挂失、卡折同时挂失)账户密码挂失、密码重置免费 | 个人客户 | 关于印发《天津银行运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天银运营〔2022〕016号)、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21〕20号) |
20 | 个人小额账户管理费 | 季度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不含)的账户,3元/季度。(暂不收取) 社保卡、医保卡、有信用卡还款、个贷还款、基金、第三方存管、黄金、电子国债业务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以及代发代扣账户免收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1 | 开具个人存款证明 | 普通客户:20元/份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产品管理办法》 | |
22 | 保管箱 | A:608*153*76,600元/年/个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保管箱中介服务产品管理办法》 | |
B:608*153*130,700元/年/个 | 个人客户 | ||||
C:608*304*76,800元/年/个 | 个人客户 | ||||
D:608*304*130,1500元/年/个 | 个人客户 | ||||
E:608*254*385,4000元/年/个 | 个人客户 | ||||
1.换锁:500元/次(丢失一把钥匙) 2.破箱:1000元/个(丢失两把钥匙) 3.押金:按所选箱体的一年租金为标准收取 4.滞纳金:年租金的0.5%/天×天数 | 个人客户 | ||||
个贷业务 | |||||
23 | 提前还款手续费(违约金) | 客户提前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故贷款机构可根据资金成本、运营成本等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或违约金。 | 对于互联网贷款业务,手续费(违约金)收取不设上限,具体以借款合同中相关约定为准。 | 互联网贷款个人客户 | 《关于对个人消费贷款提前还款相关规定的通知》(天银个[2015]22号) |
24 | 最高不超过提前还款本金的2%,具体以借款合同中相关约定为准。 | 个人线下消费贷款客户 | |||
25 | 存抵贷功能使用费 | 为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提高客户自有资金的流动性、效用性。 | 分为两种收费方式(客户可自主选择任意一种): ①一次性收取:1000元 ②分次收取:按照节省利息支付金额5%/次 | 停止新增,仅向存抵贷存量签约客户收取 | 《个人消费贷款存抵贷业务管理办法》 |
信用卡业务 | |||||
26 | 商务卡金卡年费 | 提供信用卡金融服务、相关增值服务与权益 | 160元/卡/年 | 单位客户 | 《天津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
27 | 商务卡普卡年费 | 提供信用卡金融服务、相关增值服务与权益 | 80元/卡/年 | 单位客户 | |
28 | 个人卡白金卡年费 | 提供信用卡金融服务、相关增值服务与权益 | 600元/卡/年 | 个人客户 | |
29 | 尊尚白金卡年费 | 提供信用卡金融服务、相关增值服务与权益 | 600元/卡/年 | 单位客户/个人客户 | |
30 | 个人卡金卡主/附卡年费 | 提供信用卡金融服务、相关增值服务与权益 | 80元/40元/卡/年 | 个人客户 | |
31 | 个人卡普卡主/附卡年费 | 提供信用卡金融服务、相关增值服务与权益 | 40元/20元/卡/年 | 个人客户 | |
32 | IC卡工本费 | 提供卡片购置及制作服务。 | 20元/卡/次 | 单位客户/个人客户 | |
33 | 彩照卡工本费 | 提供卡片购置及制作服务。 | 50元/卡/次 | 个人客户 | |
34 | 违约金 | 因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最低还款额而收取的费用。 | 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1元。 | 单位客户/个人客户 | |
35 | 预借现金(转账)手续费 | 在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提供透支取现(转账)服务。 | 透支金额的1%,最低5元 | 个人客户 | |
36 | IC卡跨行指定账户圈存费 | 提供IC卡跨行自助机具电子现金账户圈存服务。 | 0.5元/笔 | 单位客户/个人客户 | |
37 | 补发卡片费 | 卡片坏损等原因,提供补制新卡服务。 | 20元/卡/次,加急40元/卡/次 | 单位客户/个人客户 | |
38 | 挂失手续费 | 卡片丢失,提供账户挂失止付服务。 | 20元/卡/次 | 单位客户/个人客户 | |
39 | 紧急制卡费 | 提供快速制卡服务。 | 40元/卡/次 | 个人客户 | |
40 | 签购单调阅费 | 提供调阅POS签单副本的服务。 | 调阅国内签购单副本25元/份 调阅国外签购单副本100元/份 | 单位客户/个人客户 | |
41 | 短信服务费 | 提供信用卡相关业务短信提醒、告知等服务 | 2元/月 | 单位客户/个人客户 | |
42 | 境内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 | 提供在境内跨行银联ATM机取现服务。 | 2元/笔 | 个人客户 | |
43 | 境外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 | 提供在境外跨行银联ATM机取现服务。 | 15元/笔 | 个人客户 | |
44 | 境外ATM机跨行查询手续费 | 提供在境外跨行银联ATM机查询服务。 | 2元/笔 | 单位客户/个人客户 | |
45 | ATM同城跨行转账手续费 | 提供在银联ATM机(同城)跨行转账服务。 | 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3元/笔;金额在1-5万元(含),5元/笔 | 个人客户 | |
46 | ATM异地跨行转账手续费 | 提供在银联ATM机(异地)跨行转账服务。 | 交易金额的1%,最低5元,最高50元 | 个人客户 | |
47 | 分期业务 | 为客户提供按一定期数分期及到期偿还本行先行支付款项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灵活分期、账单分期、现金分期、大额分期、一键分期、自动分期、商城分期、实物电销分期、合作商户分期等。 | 按期计收,每期0%-1.5% 按日计收,每日0%-0.05% 具体收费标准以协议价格为准。 | 单位客户/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信用卡灵活分期产品条款》、《天津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产品条款》、《天津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产品条款》、《天津银行信用卡大额分期(乐易贷)产品条款》、《天津银行信用卡一键分期产品条款》 |
48 | 财务POS设备使用费 | 为单位客户从事公务活动及内部财务管理提供银行卡结算服务。 | 按协议价格收取 | 单位客户 | 关于下发《天津银行公务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
对公业务 | |||||
49 | 银团贷款——银团安排费(又称牵头费) | 牵头行为借款人提供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协调银团事务等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银团贷款申请人 | 《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天津银行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
50 | 银团贷款——代理费 | 银团代理行为借款人提供银团贷供事务管理和协调服务收取的费用。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银团贷款申请人 | 《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天津银行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
51 | 银团贷款——承诺费 | 银团成员就借款人在有效提款期内未提用贷款额度而准备一定资金以备借款人提用而收取的费用。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银团贷款申请人 | 《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天津银行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
52 | 银团贷款——参贷费(又称参加费) | 参加行依据向借款人承担放贷义务的承贷比例及提供的服务收取的费用。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银团贷款申请人 | 《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天津银行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
53 | 银团贷款顾问 | 在银团贷款前期筹备及后期融资过程中,为借款人提供的业务咨询、方案设计、顾问服务等。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客户,小微企业免收 | 《天津银行财务顾问管理办法》、《投资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
54 | 银团贷款——银团贷款转让费 | 银团贷款成员行为组织卖出银团贷款资产所提供的服务。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银团贷款申请人 | 《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天津银行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
55 | 资金监管费 | 根据协议约定,银行对开立的监管账户进行账户内部控制管理、提供有关监管账户余额及变动情况说明等相关服务。 | 不超过0.5%/年(以资金监管总规模为基数收取,收费频率按照双方协商后签订的合同执行) | 监管服务申请人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56 | 托管费 | 银行作为第三方,依据法律法规和托管合同规定,从事托管资产保管、办理托管资产名下资金清算、进行托管资产会计核算和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托管服务申请人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57 | 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 | 我行为客户提供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按照透支额度的1‰收取承诺费。 | 不超过0.1%(按照业务授信额度一次性收取),核定透支额度在100万元以下的(含)一次性收取1000元 | 法透服务申请人 | 《关于下发《天津银行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
58 | 融资顾问费 | 根据协议约定,银行为申请人的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活动提供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服务。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融资顾问申请人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59 | 对公账户开户费 | 对公账户开户 | 50元/户,暂不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60 | 对公账户管理费 | 小额对公账户管理费 | 免收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61 | 商业承兑汇票 | 发售商业承兑汇票 | 免收 | 对公客户 | 天津市银行业协会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调整银行部分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的倡议书〉的通知》的通知 |
62 | 询证函 | 出具验资类询证函 | 手续费300元/笔,小微企业暂不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询证函业务集中化操作规程》 |
63 | 出具增资类询证函 | 手续费300元/笔,小微企业暂不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询证函业务集中化操作规程》 | |
64 | 出具审计类询证函 | 手续费100元/笔,小微企业暂不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询证函业务集中化操作规程》 | |
65 | 存款证明书 | 开具单位存款证明书 | 手续费100元/份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66 | 已移存保管的会计档案查阅 | 查阅已移存保管的会计档案 | 手续费1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67 | 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手续费 |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业务 | 3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68 | 账户重要信息变更 | 对公客户办理账户重要信息变更业务 | 手续费:20元/笔,暂不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
69 | 账户印鉴变更和挂失 | 对公客户办理账户印鉴变更和挂失 | 手续费:2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70 | 上门服务 | 对公客户上门服务 | 10000元/上门服务点/月(仅限天津地区)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71 | 查询和补制单据 | 为对公客户办理单据查询和补制 | 手续费当年1元/笔,跨年10元/笔。复印单据手续费1元/张。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72 | 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服务手续费 | 为客户提供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服务。 | 期限在6个月(含)以内的,按票面金额的0.05%收取;单笔银行承兑汇票最低100元/笔或按照协议定价。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及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
73 | 提前还款违约金 | 在贷款存续期内,客户向我行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 费率0‰-1‰/月,剩余贷款月数×提前还款金额×费率(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 提前还款申请人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74 | 单位主动查询 | 单位主动查询 | 手续费0.5元/笔,暂不收取 | 对公客户 |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计价费【1996】18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393号) |
75 | 代销国债 | 国债代理销售手续费 | 按财政部、人民银行规定比例执行 | 委托我行代售国债的财政部、人民银行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文件 |
76 | 授信类中间业务风险敞口 | 银行承兑汇票 | 保证金比例<30%,费率不低于1% 30%≤保证金比例<50%,费率不低于0.8% 保证金比例≥50%,费率不低于0.5% 或按协议定价 微型、小型企业免收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授信类中间业务风险敞口收费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天银公【2017】002号) |
77 | 人民币保函类 | 不低于0.15%或按协议定价 微型、小型企业免收 | 对公客户 | ||
78 | 贷款承诺 | 自贷款承诺生效之日起,以承诺的贷款额度为基数收取,有效期到期则贷款承诺额度失效,不再收取承诺费,不低于0.1% | 对公客户 | ||
79 | 信贷证明 | 不低于0.05% | 对公客户 | ||
80 | 委托贷款 | 不低于0.1% | 对公客户 | ||
81 | 资信证明 | 出具资信证明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82 | 云支付密码器 | 发行使用云支付密码器 | 12元/年,免收 | 对公客户 | 关于建设天津银行云支付密码系统的请示(天银运营签【2017】号) |
现金管理 | |||||
83 | 现金尾箱寄库 | 办理现金款箱寄库 | 营业网点:30万元/年/个(每个营业网点寄库款箱个数不得超过5个,超过部分每个每天加收200元),或按协议约定价格收取;款箱:大号【240万(百元券)以上】:8万元/年,中号【240万(百元券)以下(含)】:6万元/年,或按协议约定价格收取 | 寄库单位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84 | 金融机构现金调缴及运送 | 金融机构现金调缴及运送 | 日常调拨按不低于调拨金额的1‰收取,或按协议约定价格收取;营业时间临时增加现金运送:最低500元/次,或按协议约定价格收取 | 金融同业机构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资产管理业务 | |||||
85 | 同业理财销售手续费 | 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同业客户 | 《天津银行人民币对公理财业务操作流程》(〔2022〕6号)、《天津银行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12号) |
86 | 企业理财销售手续费 | 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企业客户 | 《天津银行人民币对公理财业务操作流程》(〔2022〕6号)、《天津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8号)、《天津银行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12号)、《天津银行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9号) |
87 | 个人理财销售手续费 | 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8号)、《天津银行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12号)、《天津银行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9号) |
88 | 同业理财资产管理费 | 向客户提供理财资产管理服务,满足客户理财收益需求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同业客户 | 《天津银行人民币对公理财业务操作流程》(〔2022〕6号)、《天津银行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12号) |
89 | 企业理财资产管理费 | 向客户提供理财资产管理服务,满足客户理财收益需求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企业客户 | 《天津银行人民币对公理财业务操作流程》(〔2022〕6号)、《天津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8号)、《天津银行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12号)、《天津银行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9号) |
90 | 个人理财资产管理费 | 向客户提供理财资产管理服务,满足客户理财收益需求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8号)、《天津银行封闭净值型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12号)、《天津银行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天银资管〔2024〕9号) |
金融市场业务 | |||||
91 | 销售服务费 | 我行作为销售顾问为融资人或金融资产承销商提供销售顾问服务,帮助其销售金融资产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同业及对公客户 | 关于启动使用《金融资产销售服务协议》制式合同的通知(天银金〔2019〕009号) |
92 | 资管业务-财务顾问费 | 为顾问行为接受方提供的资管业务咨询、顾问服务等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资管业务财务顾问服务接受方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93 | 债券结算代理手续费 | 我行作为债券结算代理人接受市场其他参与者委托,提供为其办理债券托管账户开销户手续、债券结算、债券本金及利息兑付等相关事宜的服务。 | 200-500元/笔或2万元/户/年,不超过结算金额的0.01%。对于在2016年末以前已与我行建立债券结算代理关系的委托人暂免除收取手续费。 | 金融市场客户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
94 | 债券受托管理费 | 我行为企业发行债券提供债券受托管理服务 | 不超过发行面值0.5% | 同业及对公客户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95 | 证券及其他金融工具承销业务手续费 | 我行作为证券及其他金融工具承销服务机构,向证券及其他金融工具发行人/融资人或者其他服务机构提供债券承销、分销及承销相关的服务。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金融市场客户 | 《天津银行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天津银行债券投资交易业务操作规程》、《天津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天津银行债权融资计划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天津银行金融机构债券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天津银行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 |
96 | 投融资顾问费 | 我行为客户的投资和融资行为提供方案设计、财务规划、风险控制、信用增进、并购重组、证券化等顾问服务。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同业、投行及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97 | 银行贷款服务费 | 我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尽调及后续管理服务等工作。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98 | 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费 | 我行接受债券发行人委托,为其办理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销售、后续管理等工作。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及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99 | 债券借贷费 | 我行作为债券融出方向其他机构提供融券服务。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金融市场客户 | 《天津银行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天津银行债券借贷业务操作规程》 |
E银行业务 | |||||
100 | 企业网上银行专业版数字证书费 | 因签约、续期企业网银专业版服务、企业手机银行服务而使用数字证书的费用。 | 160元/张/年,暂不收取 | 企业网银专业版客户、企业手机银行客户 | 《关于下发<天津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101 | 个人数字证书费 | 因签约、续期个人网银、个人手机银行而使用数字证书的费用。 | 8元/张/年,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个人手机银行客户 | 《关于下发<天津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102 | 企业网银大众版服务费 | 因使用企业网银大众版而产生的服务费。 | 50元/年,暂不收取 | 企业网银大众版客户 | 《关于下发<天津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103 | 企业网银专业版服务费 | 因使用企业网银专业版而产生的服务费。 | 200元/年,暂不收取 | 企业网银专业版客户 | 《关于下发<天津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104 | 个人网银专业版服务费 | 因使用个人网银专业版而产生的服务费。 | 10元/年,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 | 《关于下发<天津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105 | 个人USBKey工本费 | 购买储存个人数字证书的设备工本费。 | 30-50元/个。个人网银USBKey费用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个人手机银行客户 | 《关于线上渠道费用调整的公告》 |
106 | 企业USBKey工本费 | 储存网银专业数字证书的设备费用。 因客户原因导致USBKey丢失损坏等情况需到银行补办新设备的费用。 | 30-50元/个。费用优惠期内减免。 | 企业网银专业版客户 | 《关于线上渠道费用调整的公告》 |
107 | 企业电子渠道-跨行转账(汇款金额≦100万元) | 客户通过企业电子渠道向不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客户汇款。 | 汇划费0.5元/笔,手续费0.5元/笔。(优惠期内减免) | 企业网银专业版、企业手机银行、银企直联客户 | 《关于下发<天津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108 | 企业电子渠道-跨行转账(汇款金额>100万元) | 客户通过企业电子渠道向不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客户汇款。 | 汇划费5元/笔,手续费0.5元/笔。(优惠期内减免) | 企业网银专业版、企业手机银行、银企直联客户 | 《关于下发<天津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109 | 个人网上银行-跨行转账 | 个人网银专业版用户通过网银向在他行开立的账户汇款。 | 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2元;0.2万—0.5万元(含0.5万元),收费5元;0.5万—1万元(含1万元),收费10元;1万—5万元(含5万元),收费15元;5万元以上,按汇款金额的0.03%收费,最高收费50元。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 |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转账范围包括向其他银行的本人、其他个人或单位的账户进行资金转移。 汇款金额不迟于2个工作日内到账(我行因不可控的外部原因或存在技术条件制约导致资金不能到账或延迟到账、客户与我行有特别约定等情况除外)。 |
110 | 企业电子渠道-实时跨行转账(汇款金额≦100万元) | 客户通过企业电子渠道向不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客户汇款。 | 5元/笔,暂不收取。 | 企业网银专业版、企业手机银行、银企直联客户 | 《关于下发<天津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111 | 个人网上银行—跨行资金归集 | 个人网银专业版用户通过网银归集他行签约账户的资金。 | 5元/笔,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12 | 个人网上银行—跨行资金归集签约 | 个人网银专业版用户通过网银签订归集他行账户资金协议。 | 2元/笔,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13 | 个人网上银行—跨行资金归集解约 | 个人网银专业版用户通过网银解约归集他行账户资金协议。 | 2元/笔,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14 | 个人网上银行—签约查询他行账户 | 个人网银专业版用户通过网银签订查询他行账户资金协议。 | 2元/笔,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15 | 个人网上银行—查询他行账户余额 | 个人网银专业版用户通过网银查询他行签约账户的余额。 | 2元/笔,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16 | 个人网上银行—查询他行账户明细 | 个人网银专业版用户通过网银查询他行签约账户的明细。 | 2元/笔,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17 | 个人网上银行—查询他行账户协议解约 | 个人网银专业版用户通过网银解约查询他行账户资金协议。 | 2元/笔,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18 | 个人网上银行—签订授权查询协议 | 个人网银专业版用户通过网银签订授权他行查询本行签约账户资金的协议。 | 2元/笔,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19 | 个人网上银行—授权查询协议解约 | 个人网银专业版用户通过网银解除授权他行查询本行签约账户资金的协议。 | 2元/笔,暂不收取 |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20 | 银企直联相关服务费 | 在银企直联业务存续期产生的服务费等 | 服务费:一次性收取10万元/户或1万元/户/年或双方协商确定。 数字证书费:160元/张/年,暂不收取。USBKey工本费:30-50元/个,暂不收取。 | 银企直联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21 | 电子商务B2C网上支付手续费 | B2C网上支付业务。 | 协商确定,暂不收取 | 电商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22 | 电子商务B2B网上支付手续费 | B2B网上支付业务。 | 协商确定,暂不收取 | 电商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23 | 网上支付开通服务费 | B2B网上支付业务。 | 协商确定,暂不收取 | 电商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24 | 金信通服务费 | 为签约客户提供账户资金变动短信通知服务自2021年7月1日起,单笔动账金额大于等于300元时提供短信提醒,小于300元时不再提供短信提醒。 | 2元/账户/月,暂不收取 | 个人、企业用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25 | 电话银行注册服务费 | 开通、续期电话银行业务。 | 12元/年,暂不收取 | 个人、企业用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手机银行客户端业务 | |||||
126 | 个人手机银行跨行转账 | 个人手机银行客户向在他行开立的账户汇款 | 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2元;0.2万—0.5万元(含0.5万元),收费5元;0.5万—1万元(含1万元),收费10元;1万—5万元(含5万元),收费15元;5万元以上,按汇款金额的0.03%收费,最高收费50元。暂不收取 | 个人手机银行客户 |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转账范围包括向其他银行的本人、其他个人或单位的账户进行资金转移。 汇款金额不迟于2个工作日内到账(我行因不可控的外部原因或存在技术条件制约导致资金不能到账或延迟到账、客户与我行有特别约定等情况除外)。 |
127 | 个人手机银行—跨行资金归集签约 | 个人手机银行用户通过手机银行客户端签订归集他行账户资金协议。 | 2元/笔,暂不收取 | 个人手机银行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28 | 个人手机银行—查询他行账户余额 | 个人手机银行用户通过手机银行客户端查询他行签约账户的余额。 | 2元/笔,暂不收取 | 个人手机银行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29 | 个人USBKey工本费 | 购买储存个人数字证书的设备工本费。 | 30-50元/个,暂不收取 | 个人手机银行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30 | 个人数字证书费 | 因签约、续期个人手机银行而使用数字证书的费用。 | 8元/张/年,暂不收取 | 个人手机银行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31 | 云证通证书费 | 个人手机银行签约、续期、更换云证通证书费 | 8元/张/年,暂不收取 | 个人手机银行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POS收单业务 | |||||
132 | POS收单业务刷卡手续费 | 向与我行签约的收单商户提供POS刷卡资金结算等服务。 | 按协议价格收取 | 收单商户 | 《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关于发布银联卡刷卡手续费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函》(中国银联发文) |
国际业务 | |||||
133 | 个人外汇业务 | 外币储蓄存款证明 | 20元/笔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34 | 钞变汇 | 1.16%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35 | 汇变钞 | 3‰(对单笔超过等值五万美元以上的部分收取)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36 | 开具外币携带证 | 10元/笔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37 | 境内汇路汇出汇款 | 按汇款额1‰收取,最低20元/笔,最高250元/笔。若为现钞汇款,加收钞转汇费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38 | 境外汇路汇出汇款 | 按汇款额1‰收取,最低20元/笔,最高250元/笔。若为现钞汇款,加收钞转汇费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39 | 境外汇路汇出汇款费用承担方式为收付款人共同承担 | 汇款方费用向付款人收取,按对应业务标准执行,其它费用由收款人承担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40 | 境外汇出汇款全额到账 | 按汇款额1‰收取,最低20元/笔,最高250元/笔。若为现钞汇款,加收钞转汇费,额外发生的费用按代理行实际发生据实收取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41 | 汇出汇款退回 | 额外发生的费用,按代理行扣费据实从退回金额中收取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42 | 客户申请查询/更正 | 100元/笔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43 | 光票托收 | 1‰ (最低50元)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44 | 光票托收退票手续费 | 按代理托收行实际扣费收取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45 | 汇入汇款退汇 | 100元/笔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46 | 挂失 | 同人民币 | 个人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交易银行业务 | |||||
147 | 资金划转 | 汇出汇款(境内汇款) | 1‰ (最低人民币50元,最高人民币1000元),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48 | 境内汇款查询手续费 | 100元/笔,若查询6个月前业务加收5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49 | 境内汇出汇款退回费用 | 额外发生的代理行费用,按代理行扣费据实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50 | 汇出汇款(境外汇款) | 1‰ (最低人民币50元,最高人民币1000元),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51 | 境外汇出汇款费用承担方式为收付款人共同承担 | 1‰ (最低人民币50元,最高人民币1000元)汇款方费用向付款人收取,按对应业务标准执行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52 | 境外汇出汇款费用承担方式为收款人承担 | 1‰ (最低人民币50元,最高人民币1000元)汇款方费用由汇款额本金扣除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53 | 境外汇出汇款全额到账手续费 | 1‰ (最低人民币50元,最高人民币1000元),额外发生的费用按代理行实际发生据实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54 | 境外汇款查询手续费 | 100元/笔,若查询6个月前业务加收5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55 | 境外汇出汇款更正手续费 | 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56 | 境外汇出汇款退回费用 | 额外发生的代理行费用,按代理行扣费据实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57 | 跨境人民币汇出汇款的手续费 | 汇款额1‰收取,最低50元/笔,最高1000元/笔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58 | 汇入汇款退汇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59 | 汇入汇款查询手续费 | 100元/笔,若查询6个月前业务加收5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60 | 国际信用证业务 | 进口信用证 | 全额保证金(含全额存单质押)开证:1‰(最低300元)非全额保证金开证:1.5‰(最低300元),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61 | 预开进口信用证 | 全额保证金(含全额存单质押)开证:1‰(最低300元)非全额保证金开证:1.5‰(最低300元),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62 | 不涉及增加金额的进口信用证修改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63 | 增加金额的进口信用证修改 | 全额保证金:按增加金额加收1‰(最低100元)非全额保证金:按增加金额加收1.5‰(最低100元),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64 | 进口信用证撤销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65 | 进口信用证承兑 | 已收妥全额保证金(含全额存单质押):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66 | 未收妥全额保证金:90天(含)以内按1‰(最低200元)收取,远期90天以上,每增加30天,加收0.3‰,不足30天按30天算,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67 | 进口信用证项下拒付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68 | 审单不符点费 | 等值50美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69 | 签发提货担保书 | 已收妥全额保证金:3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70 | 未收妥全额保证金:0.5‰(最低300元)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71 | 修改已签发的提货担保书 | 100元或等值外币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72 | 逾期赎回担保提货保证书 | 0.125%/季,最低300元或等值外币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73 | 进口信用证无偿交单 | 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74 | 出口信用证通知或转递 | 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75 | 出口信用证预先通知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76 | 加保兑 | 每3个月收取5‰(最低2000元不足3个月按3个月算)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77 | 取消保兑 | 200元或等值外币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78 | 单据预审 | 3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79 | 审单费 | 1.25‰ (最低150元),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80 | 改单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81 | 信用证转让 | 1‰ (最低300元)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82 | 转让信用证撤销 | 100元或等值外币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83 | 出口信用证无偿换单/退单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84 | 出口信用证催收 | 100元/笔(按每单业务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85 | 出口信用证修改通知 | 100元/笔或等值15美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86 | 提单背书 | 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87 | 托收业务 | 进口跟单代收 | 1‰ (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88 | 进口跟单代收承兑 | 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89 | 进口代收修改 | 100元或等值外币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90 | 进口代收无偿交单 | 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91 | 出口跟单托收 | 1‰ (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92 | 光票托收 | 1‰ (最低50元)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私/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93 | 拒付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94 | 出口托收项下无偿换单/退单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95 | 托收委托书修改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96 | 保函业务 | 保函/备用信用证通知 | 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197 | 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的开立 | 2‰-1%/季,最低1000元/笔,或按协议定价,可一次性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98 | 非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的开立 | 1‰-8‰/季,最低500元/笔,或按协议定价,可一次性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199 | 不涉及增额保函/备用信用证的修改 | 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00 | 涉及增额保函/备用信用证的修改 | 增额部分按照开立保函时的费率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01 | 保函/备用信用证注销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02 | 转开保函/备用信用证 | 按新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的标准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03 | 保函/备用信用证修改通知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04 | 国内信用证业务 | 开立国内信用证 | 1.5‰-1%(最低100元),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205 | 不涉及增加金额的国内信用证修改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06 | 增加金额的国内信用证修改 | 按增加金额的加收1.5‰(最低100元),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07 | 国内信用证通知或转递 | 5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08 | 国内信用证修改通知手续费 | 5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09 | 国内信用证审单手续费 | 1‰,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10 | 国内信用证承兑 | 已收妥全额保证金(含全额存单质押):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11 | 未收妥全额保证金:90天(含)以内按1‰-2‰(最低200元)收取,远期90天以上,每增加30天,加收0.3‰-0.5‰,不足30天按30天算,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12 | 国内信用证拒付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13 | 国内信用证注销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14 | 国内信用证保兑 | 每3个月收取5‰(最低2000元不足3个月按3个月算)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15 | 取消国内信用证保兑 | 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16 | 国内信用证单证付款 | 同人民币电汇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17 | 国内信用证无偿放单 | 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18 | 国内信用证单据预审 | 3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19 | 国内信用证审单不符点费 | 3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20 | 国内信用证单据改单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21 | 国内信用证无偿换单/退单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22 | 国内信用证催收 | 100元/笔(按每单业务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23 | 国内信用证信用证转让 | 1‰ (最低300元)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24 | 转让国内信用证撤销 | 100元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25 | 国内信用证单证函电处理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26 | 其他服务 | 客户申请查询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227 | 审计验资询证函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28 | 外汇资本金验资询证函 | 2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29 | 代核印押费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30 | 信用证转开手续费 | 1.5-2‰/季,最低500元/季(按季计算,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1年期以内(含1年)1.5‰/季,1-2年(含2年)1.75‰/季,2年以上2‰/季;委托行级别:AAA1.5‰/季,AA1.75‰/季,其余2‰/季;期限与委托行级别费率不同的,以费率较高者为准)或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31 | 函电处理手续费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32 | 中英文资信证明手续费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33 | 中英文存款证明手续费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34 | 询证函手续费 | 最低100元/笔,最终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35 | 证明书/安慰函手续费 | 最低500元/笔,最终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36 | 信函真实性查询 | 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37 | 手工加押费 | 3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38 | 我行单据补制 | 50元/笔;补制12个月前单据,100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39 | 钞转汇 | 1.16%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40 | 汇转钞 | 3‰(对单笔超过等值五万美元以上的部分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41 | 单证付款 | 等值50美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42 | 邮电费 | 汇款业务电报费 | 150元/笔或等值25美元/笔 | 对私/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243 | 单证等其他业务电报费 | 100元/笔或等值15美元/笔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
244 | 福费廷 | 福费廷 | 逐笔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管理办法》 |
245 | 银行代付 | 代付 | 逐笔议定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同业代付业务管理办法》 |
246 | 保理 | 1. 买方信用风险担保; 2. 应收账款预付款融资; 3. 应收账款催收服务; 4. 应收账款管理服务。 | 1.有追索权(回购型)按应收账款金额的0.15%—3.0%收取。如付款期限超过90天的,原则上按照每增加30天(含)增加0.1%的标准加收费率,不足30天按30天计。 2.无追索权(买断型)按应收账款金额的0.25%—3.5%收取。如付款期限超过90天的,原则上按照每增加30天(含)增加0.1%的标准加收费率,不足30天按30天计。 3.按协议价格收取。 4.以上根据客户资信状况、业务风险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费率。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
247 | 供应链金融服务手续费 | 为企业提供的,基于应收、存货、仓单及订单等业务背景,集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 由核心企业或上下游企业其中一方支付;可于融资发生时,按照实际融资金额收取,或于相关额度核定后,按照额度金额收取;费率为0.1%-3%,或按协议定价。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营销管理办法》 |
248 | 保贴管理费 | 为客户提供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相关管理服务。 | 由承兑人或贴现申请人其中一方支付;可于申请贴现业务时,按照票面金额向承兑人或贴现申请人收取,或于承兑人申请对具体票据申请保贴时,按票面金额向承兑人收取;费率为0.1%-3%,或双方协定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修订)》 |
249 | 国内订单融资手续费 | 本行基于真实合法有效的订单,以订单项下的预期销售款(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并以此作为主要担保方式,向订单接受方提供封闭性短期贸易融资,专项用于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施工和货物运输等业务。 | 按申请融资的订单金额的0.1%-3%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国内订单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
250 | 境外银团贷款 | 境外银团贷款 | 具体收费项目可以包括安排费(又称牵头费)、承销费、代理费(又称管理费)、承诺费(又称承担费)、参贷费(又称参加费)、财务顾问费(又称顾问费)、转让费等。收费币种可以为外币或人民币。其中收费标准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安排费:按照银团总额的0.5% (二)承销费:按照银团总额的0.5% (三)代理费:按照银团总额的0.25% (四)承诺费:按照银团总额的0.5% (五)参贷费:按照银团总额的0.8% (六)财务顾问费:按照银团总额的0.8% (七)转让费:按照银团总额的0.8% 以上收费为指导性收费,最终收费根据银团借款合同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251 | 企业财资管理服务方案费 | 为客户提供企业财资管理服务方案。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对公客户,小微企业免收 | 《天津银行企业财资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
252 | 多级账簿服务费 | 为客户提供账户资金分类分层管理和分项核算服务。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对公客户,小微企业免收 | 《天津银行企业财资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
253 | 集团资金池服务费 | 为客户搭建以资金池为核心的资金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包括基础结算、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资金头寸管理、流动性管理在内的综合资金管理服务。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对公客户,小微企业免收 | 《天津银行企业财资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
254 | “智慧天行”司库服务费 | 提供“智慧天行”司库系统,覆盖多银行账户管理、资金结算、资金集中、资金预算、应收管理等功能。 | 服务订阅费20万元/年,银企直联对接实施费1万元/银行。 或双方协商收取。 | 对公客户 | 《天津银行“智慧天行”司库业务管理办法》 |
投资银行业务 | |||||
255 | 选择权融资手续费 | 我行为客户提供股债混合型融资服务,当触发债转股条件时,由第三方机构代持所转让股份,按照合同约定该股份溢价退出后所实现的收入。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256 | 资产转让手续费 | 我行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资产转让、受让交易提供交易对手方推荐、资产转让定价、资产转让方案设计等服务。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257 | 资产证券化服务费 | 我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私募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等各类资产证券化业务中提供的基础资产筛选、证券化方案设计、协调中介机构工作、协助审核中介机构报告、证券化挂牌/备案/流通场所推荐、发行后管理等服务。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同业及投行客户 | 天津银行总行制定 |
258 | 资产证券化承销费 | 我行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承销机构,提供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承销、分销、前期资产形成和后期资产管理等服务。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客户 | 《天津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天津银行债权融资计划承销业务管理办法》 |
259 | 凭证创设费(即信用保护费) | 我行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为标的债务提供信用风险保护。 | 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簿记建档结果收取或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客户 | 关于发布《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业务指引》的公告、关于发布《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规则》的公告、关于印发《天津银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260 | 受托管理报酬 | 我行作为受托管理人的受托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管理及处置担保物;(二)代表持有人参与债务重组;(三)代表持有人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四)代表持有人参与破产程序;(五)受托协议中约定的其他职责。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客户 | 《天津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管理办法》 |
261 | 项目安排服务费 | 本行接受承销机构委托,为其寻找和推荐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的目标客户,或本行接受客户委托,为其寻找和推荐中介服务机构,从而促进公司债券设计、注册(核准)、发行的一种金融服务方式。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金融市场客户 | 《天津银行公司债券项目安排服务业务管理办法》 |
262 | 并购融资顾问 | 为客户涉及股权、资产、债务等各种方式的重组和并购交易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制定并购或者应对并购的策略和方案、设计并购交易结构、收购目标遴选、尽职调查、目标估值、协调中介机构工作、协助与目标公司进行商务谈判、协助进行并购后的整合等。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客户,小微企业免收 | 《天津银行财务顾问管理办法》、《投资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
263 | 咨询服务顾问 | 本行以担任客户咨询服务顾问的形式,凭借专业知识、行业经验、人力及金融资源,提供综合金融咨询服务,通过书面报告、会议、专题培训等方式,提供日常化综合金融服务,如定期发布宏观经济、行业动态、金融市场等相关政策信息及专业分析、金融产品信息发布、金融/财务咨询、企业运营辅导、发展战略规划、财务运行分析、金融/财务专题培训等。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客户,小微企业免收 | 《天津银行财务顾问管理办法》、《投资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
264 | 智能财务顾问服务 | 借助本行智能财务顾问服务系统,依托数字化技术手段,旨在融合线上线下一体化金融服务,为公司客户提供智能化、专业化财务顾问咨询服务。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客户,小微企业免收 | 《天津银行财务顾问管理办法》、《投资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
265 | 基金财务顾问服务 | 指本行担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务顾问,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资金募集、项目投资及退出提供全流程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基金发起提供方案设计;协助基金完成资金募集;为基金推荐项目或客户,协助完成尽职调查;为基金所投资的客户或项目提供综合性商业银行服务;为基金退出所投资的客户或项目提供上市财务顾问服务等。 | 按协议约定收取 | 投行客户,小微企业免收 | 《天津银行财务顾问管理办法》、《投资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