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主席令第五十六号)、《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银发〔2017〕2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18〕130 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发〔2018〕164 号)、《法人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及相关资料保存义务,保障客户账户安全,我行将持续开展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核实完善的个人客户信息范围
根据上述反洗钱法律、法规以及我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天津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内控管理制度,在我行开立账户、办理业务,需要在我行留存的相关身份信息有:姓名、性别、国家/地区、职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别、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二、客户需配合事项
(一)如您在我行留存的个人客户信息有缺失、错误、无效、已经发生变化或身份证件已过期(失效),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我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补充及更新;
(二)如您的常住地址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职业、证件有效期已经发生变更,您可通过登录我行手机银行后依次进入“我的->客户信息完善”栏进行更新;
(三)如您未在我行留存手机号或留存的手机号已不再使用,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至我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手机号补充或更新,或通过注册手机银行补充手机号;
(四)如您持中国护照开户,请提供定居国外的证明;
(五)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军官证、武警士兵证开户的客户,如已领取居民身份证,请更新有效证件为居民身份证。如您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应提供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同时出具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材料;
(六)如您持户口簿开户,且已年满16周岁,请尽快至我行任意营业网点更新有效证件为居民身份证。
三、服务声明
(一)我行自公告日起7日后,将陆续对上述信息存在异常或不完整的客户,采取限制一定金融服务的控制措施(包括且不限于不收不付、只收不付、限制非柜面交易等)。如您存在以上情况,请您尽快通过上述方式补充或更新客户信息,以保证您账户的正常使用。
(二)对于核实完善工作中我行获取的客户信息与身份资料,我行将依据相关法规要求,严格采取保密措施,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网点,或拨打24小时客服电话956056咨询。
特此公告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