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银行信用卡首绑微信支付有礼活动细则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天津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分期信用卡、商务卡、白领金分期信用卡、联合金分期信用卡除外)。
三、活动内容
持卡人成功激活卡片后,通过微信支付首次绑定天津银行指定信用卡产品,即有机会获得10元立减金,使用天津银行指定信用卡支付消费,满10.01元立减10元。活动期间每月名额3000个,先到先得。
四、活动细则
1.活动仅限天津银行信用卡产品(@分期信用卡、商务卡、白领金分期信用卡、联合金分期信用卡除外)持卡人首次绑定微信支付时参加。
2.首次绑定微信支付定义为:持卡人从未使用任何一张天津银行信用卡绑定过微信支付。解绑再重新绑卡不属于首次绑定。
3.活动期间每月立减金券发放名额为3000个,先到先得,额满即止。每位持卡人在活动期间内仅有一次立减金券获取机会(同一身份证号、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设备、同一手机号均视为同一持卡人)。
4.若由于各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卡片状态异常、额度不足、网络异常、微信账户异常等原因导致未成功获取立减金券的,名额将自动释放,且对于此种情况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偿。
5.立减金券发放后可通过:微信—我—卡包—券和礼品卡中查看;使用微信支付,选择天津银行指定信用卡,支付金额满额自动抵扣,每次消费仅可使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
6.立减金券自获取之日起7天内有效,逾期未使用自动失效,不再以任何形式补偿。
7.立减金券一经获取,即视同认可使用规则,不可退回、不可拆分、不可兑换现金、不找零或转赠。立减金优惠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如有持卡人将所获取的优惠进行有价转让、多次刷单等套利行为,天津银行有权停止或回收对该持卡人的优惠让利。
8.若立减金券使用后发生订单部分退款,退回持卡人实际支付金额,立减金券金额无法退回,且不能再次获取。优惠部分金额不予开具发票。
9.立减金券可至支持微信支付商家使用,个人收款码、生活缴费、理财及少数特定商户(包含但不限于星巴克、苏宁易购等未授权微信参与立减金活动的商户)不可用外,支持微信支付的全部商户可用,以微信支付收银台显示优惠信息为准。
10.活动细则详见天津银行官网或拨打天津银行24小时客服电话956056。
11.法律允许范围内,天津银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活动时间及优惠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天津银行官网或天津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公告后生效。
12.法律允许范围内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