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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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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版本发布日期:2024年6月12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4年6月12日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深知个人信息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以下简称“儿童”)及其监护人而言的重要性,也感谢儿童及其监护人对我们的信任。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个人信息,除《天津银行电子渠道隐私政策》以外,我们将通过《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向儿童及其监护人说明天津银行个人电子银行会如何收集、存储、保护、使用及对外提供儿童的个人信息,并说明儿童及其监护人所享有的权利。

本规则为在《天津银行电子渠道隐私政策》基础上制定的特别规则,与《天津银行电子渠道隐私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未载明之处,则参照适用《天津银行电子渠道隐私政策》。为了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儿童应当在其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我们的服务。

为了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是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本规则,如果您是儿童本人,您需要和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一起仔细阅读本规则,并确认了解我行对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特别是采用粗体字进行标注提示的部分。阅读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本规则“第七条 如何联系我行”确定的方式联系我行进行咨询。如您点击确认本规则,即视为您同意本规则,并同意我行将按照本规则来收集、使用、存储和共享儿童的相关信息。

本政策概述:

一、我行如何收集儿童个人信息

二、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三、我行如何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四、我行如何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五、如何访问和管理儿童个人信息

六、本规则的适用及更新

七、如何联系我行

一、我行如何收集儿童个人信息

当儿童在您监护下使用我行提供的业务功能(以下统称“服务”)的过程中,我行可能需要向儿童收集一些个人信息,用以提供服务、保障您账户和资金安全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儿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银行账号信息、手机号、指纹、人脸图像信息。

我行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在征得您的同意后收集和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

若儿童不使用我行某项服务,我行将不会收集、使用该项服务所需要的个人信息。请您理解,我们提供的与儿童有关的服务是不断更新与发展的。如用户选择使用隐私政策及本规则中尚未涵盖的其他服务,基于该服务我们需要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我们会通过页面提示、交互流程、协议约定等方式单独说明信息收集的范围、目的与用途。

二、我行如何存储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1.我行会按照《天津银行电子渠道隐私政策》的约定存储与保护儿童个人信息。我行指定了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对可能接触到儿童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采取最小够用授权原则,并采取技术措施对工作人员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记录和管控,避免违法处理儿童个人信息。

2.在发生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监护人告知,若造成严重后果,我行将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天津银行APP推送通知,或手机发送短信方式告知受影响的儿童及其监护人。难以逐一告知的,我们会采取有效的方式发布相关警示信息。

3.在儿童终止使用天津银行个人电子银行服务或终止使用我行提供的与儿童有关的服务后,我行会停止对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我行如何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1.我行会按照《天津银行电子渠道隐私政策》及本规则的约定使用儿童个人信息,儿童个人信息将被用于识别、验证儿童的身份,向儿童提供经您授权同意使用的我行金融产品或服务。

2.当我行要将儿童个人信息用于《天津银行电子渠道隐私政策》及本规则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时,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3.您授权同意的以及法律允许的其他用途。

四、我行如何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一)共享和转让

除非获得您的明确同意或授权,我行不会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或转让儿童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您单独同意后,我行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明确的目的提供儿童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并进行安全评估。我行将要求信息接收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隐私政策及本规则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当儿童使用天津银行电子银行功能或服务时,我行可能会使用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及能力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软件服务工具包(简称"SDK”)或应用程序接口(API)来为您提供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商收集必要信息,具体可查看《天津银行电子渠道隐私政策》或《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查看。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路径为:我的-设置-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

(二)公开披露

原则上我行不会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如确需公开披露时,我行会征得您的明示同意,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如何访问和管理儿童个人信息

(一)访问、更正及更新儿童个人信息

1.您有权访问及更正、更新儿童个人信息并获取儿童个人信息副本,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您登录手机银行客户端后,可以在“我的-客户信息完善”中查询儿童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联系电话、国家/地区、职业、地址信息,且可对性别、职业、地址信息进行修改。

2.您登录网上银行后,可以在“客户服务”、“自助签约”中,进行儿童预留信息设置、支付签约、短信签约、安全设置、儿童个人信息设置。

3.对于修改电子渠道签约/认证手机号信息,必须通过我行柜台或自助设备办理。

(二)删除儿童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政策“如何联系我行”所述途径向我行提出删除儿童个人信息的请求,我行将在15日内完成受理并处理

1.如果我行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行收集、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如果我行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儿童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注销了账号;

5.如果我们不再为儿童提供产品或服务;

如我行决定响应您删除儿童个人信息的请求,我行还将同时通知从我行获得儿童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

当您从我行的服务中删除儿童个人信息后,我行可能不会立即在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三)改变授权同意的范围或撤回授权

您可通过个人手机银行“我的-设置-个人信息与权限-系统权限-撤销系统权限”功能中撤回先前做出的系统权限授权同意,在“我的-设置-个人信息与权限-隐私管理-撤销隐私政策”撤回先前做出的隐私政策授权同意。在“我的-设置-个人信息与权限-授权管理”解除第三方应用的授权。

(四)注销账户

您可通过“手机银行-设置-安全中心-注销”功能自助完成注销。您也可以到网点通过我行柜面或自助设备渠道注销儿童的银行卡和账号。

请您注意,卸载或停止使用天津银行APP,并不能销户,有关儿童在手机银行的个人信息不会被删除。您仍需通过注销手机银行方能达到删除儿童个人信息的目的。

六、本规则的适用及更新

发生下列重大变化情形时,我行会适时对本规则进行更新:

1.收集、存储、使用、对外提供儿童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规则发生变化;

2.儿童个人信息存储的地点、期限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发生变化;

3.数据安全能力、信息安全风险、儿童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措施发生变化;

4.拒绝同意的后果发生变化;

5.用户询问、投诉的渠道和机制,以及外部纠纷解决机构及联络方式发生变化;

6.更正、删除儿童个人信息的途径和方法发生变化;

7.其他可能对儿童个人信息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8.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及服务运营需要,需要对本规则不时地进行更新。

本规则更新后,天津银行APP将在登录页提示您对更新后的规则进行确认同意。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服务,并注销相关的用户,我们将停止收集儿童的相关个人信息;如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同意接受更新内容。

七、如何联系我行

如您对本隐私政策存在任何疑问,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可以拨打我行956056客服热线或到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反应、受理您的问题后,我们会及时、妥善处理。一般情况下,我行将在15天内完成受理并处理。

如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如果您认为我们的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中央网信办举报来寻求解决方案。

我行全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邮编300201。

请儿童监护人在点击“同意”之前仔细阅读本规则,确保对其内容特别是字体加粗内容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儿童监护人点击“同意”并确认提交即视为儿童已接受本规则,我行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则来合法使用和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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