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介
第三方存管业务(简称“三方存管业务”)是指本行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规定,与第三方存管业务合作公司签订存管协议,为其开立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集中存放该公司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同时为该公司的每一个交易投资者设立独立的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记录投资者在该公司的投资者交易账户余额变化,并向有关投资者提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面等相关服务的业务。
二、如何开通我行第三方存管业务
开通我行第三方存管业务有两种签约方法:
(一)非签约一步式交易规则
投资者签约本行第三方存管业务,须先到本行合作公司辖属营业部开立交易账户,指定本行为存管银行,并签署相应的《三方投资者协议》,再到本行网点柜面确认存管银行业务。
1.签约本行第三方存管业务,须通过网点柜面渠道办理。
2.个人投资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本行开立的借记卡及由第三方存管业务合作公司营业部签章的《三方投资者协议》,到本行任一网点柜台或者超柜办理存管银行确认手续,建立存管关系,开通银证转账功能。个人投资者办理存管银行确认手续必须是本人亲自办理,不可由他人代办。
(二)签约一步式交易规则
个人投资者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本行借记卡,通过与本行合作的券商营业网点、官方网站和手机APP渠道开立交易账户,指定本行为资金账户存管银行,输入银行卡密码,由本行系统对客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自动开通第三方存管业务,无需客户再到本行网点办理确认存管银行业务。
三、如何办理银证转账业务
投资者签约本行第三方存管业务后,方可发起银证(所)转账交易。银证(所)转账交易包括“银行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银转证)和“证券(交易所)转银行”(以下简称:证转银)交易。
个人投资者银证转账的受理渠道包括柜面渠道、网上银行渠道、手机银行渠道及合作公司渠道。机构投资者银证转账的受理渠道包括柜面渠道和网上银行渠道。
(一)网点柜面渠道
个人投资者可以凭本人资金账户卡、借记卡,代办人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机构投资者可以凭资金账户卡、经办人有效证件,使用本行网点柜面办理银证转账交易。
(二)网上银行渠道
个人投资者可凭个人网上银行的数字证书或短信验证码、登录名、登录密码、证券资金账户密码、借记卡密码;机构投资者可以凭企业网上银行专业版的数字证书、登录名、登录密码使用本行网上银行银证转账交易。
(三)手机银行渠道
个人投资者也可以凭登陆名、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证券资金账户密码、借记卡密码使用本行手机银行渠道办理银证转账交易;手机银行渠道的银证转账交易暂不支持机构投资者。
(四)合作公司渠道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合作公司渠道办理银证转账交易。
四、温馨提示
1、预指定、变更或取消存管银行的办理手续必须通过证券公司的系统办理。
2、建立存管及转账服务的办理手续可以到天津银行任意网点柜台办理。
3、变更银行帐号是指在天津银行系统内,将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银行账号修改为同名、同身份证号下的另一个银行账号。请及时到天津银行任意网点柜台办理。
4、您的相关资料如需要变更请到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办理手续。对证券资金账户及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等重要资料的变更,请还需及时到我行网点,办理对应银行账户的资料变更,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等。否则,可能导致银证转账失败。
5、各证券公司所提供的系统服务功能可能存在差异,若有差异,请以证券公司所提供的功能为准。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本行及合作公司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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