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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零售综合积分管理规则(V2023.2.0版)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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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零售综合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本行向零售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的一项服务方案,客户可按照本规则获得及使用积分,本规则暂不含信用卡业务产生的积分。

一、参与资格

(一)本规则适用于已在天津银行开立借记卡、存折或存单且账户状态正常的客户。

(二)客户可自主使用本人在天津银行积分活动中产生的积分,如有下述任一情形,该客户立即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积分使用资格:

  1. 违反天津银行个人结算账户、个人借记卡等相关管理规范、本积分规则及其他相关协议和业务规则的;
  2. 对天津银行其他债务逾期未偿还的;
  3. 在交易中发生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洗钱、欺诈等交易行为的;
  4. 本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上述情形消失后,经本行审核后方可继续参加积分活动。

二、积分累计及使用规则

(一)积分分类

天津银行零售综合积分,包括行为积分、交易积分和活动积分。行为积分指客户通过天津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的指定操作内容产生并累计的积分;交易积分指客户办理指定零售业务产生并累计的积分;活动积分指客户参加天津银行指定客户活动产生并累积的积分。

(二)积分有效期

积分有使用期限,行为积分、交易积分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两年,活动积分有效期以具体活动说明为准。逾期未兑换的积分失效,并做清零处理。

(三)不予累积积分的情况

1.通过非正常手段或者非个人交易等恶意套取积分的交易行为,天津银行保留对其套取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追回已产生的积分和已兑换礼品。对于天津银行监测到的异常交易,天津银行有权要求客户提供相关交易证明,如不能提供的情况,天津银行有权追回已产生的积分和已兑换礼品。

2.本行另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零售综合积分累计规则具体详见附件。

三、积分查询及应用

积分规则产生的积分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于交易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计入客户积分账户,客户可通过天津银行指定渠道查询及兑换使用。营销活动产生的积分入账时间具体以活动说明为准。具体渠道如下:

(一)手机银行:下载并登录天津银行手机银行进行查询及积分兑换。

(二)微信银行:关注“天津银行微银行”公众号,绑卡认证后进行查询及积分兑换。

四、积分兑换

(一)客户可将积分依照天津银行设定的积分兑换标准兑换相应的回馈项目,天津银行即时从客户积分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积分兑换项目、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的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

(二)客户在积分商城内使用积分兑换商品或服务。

(三)客户使用积分兑换的商品不可开具发票。

(四)客户所兑换商品由第三方供应商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天津银行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五)客户提出兑换申请,自行填写客户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配送信息,并提交合作商户及配送单位。兑换申请一旦成功,不可取消或更改。

(六)客户使用积分兑换的商品和服务而产生相应的纳税义务,则由客户自行承担和申报。

(七)如客户使用无效积分进行兑换将视同无效申请,天津银行有权予以撤销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五、附则

(一)零售综合积分为天津银行对客户的增值服务,未经天津银行同意积分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他增值服务项目的给付。

(二)如客户与本活动合作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及售后服务有争议、纠纷等,一概由第三方供应商负责,天津银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商品对客户造成损害,亦由提供该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天津银行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积分累计及使用规则、兑换项目及标准等),以天津银行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告。

(四)天津银行保留随时变更积分商城礼品及其兑换价格的权利,以天津银行兑换渠道展示为准,不再另行通告。

(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天津银行保留对本规则及积分商城有关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六)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零售综合积分累计规则(V2023.2.0版)

(适用期限: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序号

积分规则分类

指标名称

积分发放规则

获得积分

封顶分值

1

行为

积分

首次签约注册手机银行

客户首次注册手机银行且成功登录后,奖励1000积分。
:每户仅限一次,重新下载登录不重复计分。

1000分/次

单项封顶1000分

2

手机银行登录

客户每日首次登录手机银行,奖励5积分。
:每日仅限1次奖励。

5分/次

每日封顶

5

3

手机银行理财浏览

客户登录手机银行后,每日首次浏览理财产品页面,奖励2积分。
注:每日仅限1次奖励。

2分/次

每日封顶

2

4

交易

积分

手机银行转账汇款

客户登录手机银行后,完成每日首笔转账,奖励5积分。
:每日仅限1次奖励。

5分/次

每日封顶

5

5

手机银行生活缴费

客户登录手机银行后,完成每日首笔生活缴费,奖励2积分。
:每日仅限1次奖励。

2分/次

每日封顶

2

6

首次理财签约且完成扣款

客户在本行首次签约理财协议,完成首次理财认购且扣款成功,获得5000积分。

5000分/次

单项封顶

5000

7

首次签订非货币型基金定投协议且完成扣款

客户首次签订单只非货币型基金定投协议,且完成扣款(扣款金额不少于200元),获得1000积分。
:单只非货币型基金只在首次签约且扣款成功后奖励1次积分。

1000分/次

单只非货币基金封顶1000分

8

三方存管

签约

客户签约我行合作券商并成功绑定本人名下我行借记卡,视为开通成功,获得500积分。
:每位客户限享1次,重复开通不重复产生积分。

500分/次

单项封顶

500

9

新增激活第三代社保卡

客户首次开立本行第三代社保卡且激活,获得5000积分。
:第三代社保卡销卡后重新开卡且激活不产生积分;首次开立本行第三代社保卡且激活,但当日销卡不产生积分。

5000分/卡

单项封顶

5000

10

新增激活工会卡

客户首次激活工会卡,可获得5000积分。
:工会卡销卡后重新开立工会卡且激活不产生积分;首次激活工会卡,但当日销卡不产生积分。

5000分/卡

单项封顶

5000

11

首绑消费

客户持我行实体借、贷记卡,完成首次绑定支付宝、微信或京东支付第三方支付,并进行任意金额的绑卡消费,获得500积分。
: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三个渠道不重复计算;解绑后重新绑定无积分奖励。

500分/次

单项封顶

500

注:如有任何疑问可详询我行24小时客服电话:956056。本行将结合实际完善、优化上述积分累计规则,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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