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周期净值型产品周期确认日申购赎回规则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进一步优化理财服务,提升客户体验,我行对周期净值型产品开展升级改造,并同步对相关产品说明书中周期确认日申购赎回规则进行调整,涉及产品包括“鸿鼎财富-周周开放净值型1期”、“鸿鼎财富-半年开放净值型6期”、“鸿鼎财富-半年开放净值型7期”,具体情况如下:
周期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周期确认日为产品确认申购及赎回份额的日期,原运营模式下周期确认日当天不开放申购及赎回,除周期确认日之外,产品存续期间客户每天均可提交申购或赎回申请。为提升便利度,产品升级后在周期确认日当天客户也可提交申购或赎回申请。涉及产品说明书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针对“鸿鼎财富-周周开放净值型1期”的调整
(1)修订产品“开放期”的表述,明确以7天为周期的周周开放净值型理财的开放期包含周期确认日,即周期确认日当天客户也可提交申购或赎回申请。
(2)新增“周期确认日提交的申购申请将于下一周期确认日确认”及“周期确认日提交的赎回申请将于下一周期确认日确认”的表述,即周期确认日当天提交申购及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为下一周期确认日。
二、 针对“鸿鼎财富-半年开放净值型6期”、“鸿鼎财富-半年开放净值型7期”的调整
(1)新增“赎回开放期”的表述,明确“赎回开放期”包含周期确认日,即周期确认日当天客户也可提交赎回申请。
(2)新增“周期确认日提交的赎回申请将于下一周期确认日确认”的表述,即周期确认日提交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为下一周期确认日。
新版产品说明书将于2020年11月5日正式生效,欢迎继续选购我行“鸿鼎财富”系列产品,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与信赖!
特此公告。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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