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津汇村镇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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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20314号-塔城.pdf  塔城津汇村镇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村镇银行监管指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行2024年度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 基本情况

  塔城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 是由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法人及3名自然人于2017年06月06日在新疆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行经批准的经营期限为长期,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元人民币。本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持S0026H365420001号金融许可证,并经塔城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201MA77G5E49T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行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报告期内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营业利润       1894.24万元

  利润总额       1884.64万元

  净 利 润       1590.05万元

  1. 报告期内财务指标

  存款余额      87450.45万元

  贷款余额      47447.53万元

  营业收入       3808.87万元   其中贷款利息收入5481.66万元

  营业支出       1914.62万元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4人  工资271.59万元

  总 资 产     104612.58万元

  总 负 债      90142.69万元

  所有者权益    14469.91万元

  应交税费         174.13万元

  1. 报告期内主要监管指标

  资本充足率                      37.90%

  不良贷款率                  0.34%

  贷款拨备率                  3.94%

  流动性比例                  378.95%

  存贷款比例                  53.73%

  资本利润率                  11.87%

  资产利润率                  1.56%

  •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1722.74万元,户数1658户,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99.94%。

  • 股东资料及关联交易情况

1

股东资料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的股本共计50,000,000股,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50,000,000元,于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动。

1.1

前10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股份(千股)

持股比例

股份(千股)

持股比例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500.00

49.00%

24,500.00

49.00%

塔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10.00%

5,000.00

10.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10.00%

5,000.00

10.00%

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000.00

10.00%

5,000.00

10.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5,000.00

10.00%

5,000.00

10.00%

新疆白杨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3.00%

1,500.00

3.00%

新疆绿翔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0%

1,000.00

2.00%

张洪彬

1,000.00

2.00%

1,000.00

2.00%

陈耀祥

1,000.00

2.00%

1,000.00

2.00%

刘玉东

1,000.00

2.00%

1,000.00

2.00%

合计

50,000.00

100%

50,000.00

100%

1.2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況: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股份(千股)

持股比例

股份(千股)

持股比例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

24,500.00

49.00%

24,500.00

49.00%

塔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

5,000.00

10.00%

5,000.00

10.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3)

5,000.00

10.00%

5,000.00

10.00%

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

5,000.00

10.00%

5,000.00

10.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5)

5,000.00

10.00%

5,000.00

10.00%

  注:(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有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船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塔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由塔城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拥有。塔城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塔城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92.99%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4)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由刘祖宝全资拥有。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92.06%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绿翔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新疆白杨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绿翔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7)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约42户。

1.3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2024年1月9日,本行董事会收到董事长韩文金辞职函,因其到法定年龄辞去本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潘智博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人选。

2024年8月30日,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潘智博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人选,塔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林国宏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马庆春为第三届监事人选。

2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款项余额

本行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正常的银行业务往来交易。这些交易包括吸收的存款和发放的贷款等。本行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

2.1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实体之间的结余及交易:

2024年

2023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存放同业款项

206,650,500.21

361,149,508.08

吸收存款

8,313,514.42

1,537,608.89

2.1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实体之间的结余及交易:(续)

2024年度

2023年度

利息收入

6,257,092.02

4,945,631.66

利息支出

11,723.20

6,405.97

  • 董事、监事来源结构和兼职情况

  1、本行董事会有3名董事组成,1名执行董事(刘玉东),2名股权董事(潘智博、林国宏),全年召开董事会议 次,审议通过  项议案。

  1. 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商勇),股权监事1名(马庆春)。

  六、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1、报告期内及未来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一是始终坚持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原则,贷款拨备计提充足,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是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流程管理,提升员工防控操作风险的技能;

  三是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较好的防范了各类风险的发生。

  2、内控建设及内审情况

  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健全监督体系,强化案件防控,加大稽核审计力度,经常性开展风险排查,有效的杜绝案件发生。

  七、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差错等情况。

  报告期内,无资本支出承诺和信用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消费者投诉事件,无监管转办投诉。

  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一般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之批准

  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已经2025年6月30日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附件:2024年度审计报告

  塔城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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