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借记卡客户权益管理,提升客户用卡体验,本行对发卡机构为北京分行、石家庄分行、上海分行、济南分行、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外地分行)及所辖机构的借记卡“境内ATM跨行取款手续费”进行优惠减免政策调整,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客户持本人本行外地分行及所辖机构发行的借记卡,通过境内ATM机(含CRS存取款一体机)办理跨行取现业务,免收每月(自然月)前6笔跨行取款手续费。石家庄分行、上海分行、济南分行、成都分行及所辖机构发行的借记卡,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北京分行及所辖机构发行的借记卡,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致电客服电话或咨询营业网点。
客服电话:956056。
特此公告。
天津银行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